积分规则
1. 凡通过药店、商场、超市、贝特晓芙天猫旗舰店及公司在其他网络销售平台等正规销售渠道购买的贝特晓芙产品,均可通过产品包装上的20位防伪码进行产品积分与兑换。
2. 促销赠品、活动赠品、积分礼品均不参与积分累积。
3. 产品积分提交有效期与产品保质期一致,逾期未提交的积分防伪码将无法积分。
4. 积分有效期为一自然年,即每年12月31日未兑换积分将自动失效。
5. 会员积分账户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合并兑换礼品或转让。
6. 兑换礼品和所需积分以实际上架为准,部分礼品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7. 凡是兑换产品或礼品的会员,必须完善个人信息后才能兑换成功。
8. 本积分系统只针对终端消费者,贝特晓芙代理商、经销商以及药店等相关销售人员均不能参与积分以及积分换礼。
* 贝特晓芙在法律范围内拥有对本会员章程、细则的解释权。
* 贝特晓芙将对更新后的章程、细则等服务条款在本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您不同意条款的变更,可主动申请取消会员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网站,享用有关服务,则视为接受更新后的服务条款。